作者:馬天龍,資深合夥人
自2026年2月起,澳門民用航空活動開始受一套嶄新的法律框架規範,該框架有望對該行業進行深度現代化與重組。第4/2025號法律為營運商、服務提供者、商用及非商用航空相關的實體、無人機操作、機場管理及人員培訓等多個領域建立更清晰及更嚴謹的法律框架。
澳門正努力與國際標準接軌,目標是提升航空業的安全性、效率與透明度。為配合此一發展並符合國際標準,新法規對企業治理、財務穩健性和經營計劃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該法律亦促使了RNAM(《澳門空中航行規章》)的制定,其作為補充法規,由運輸工務司司長透過第16/2026號批示以三語版本頒布,成為澳門民用航空監管體系的基礎規章。
無人機相關規定:無人機將依風險程度分類,絕大多數類型必須取得民航局許可,並投保責任險。
罰則不容忽視!若違法營運,最高可處以100萬澳門元罰款,甚至可能導致許可證被吊銷,或企業被司法解散。
如果您目前已在澳門民航業營運,或打算展開業務,現在正是審視策略、強化合規的最佳時機。
如欲了解詳情或安排諮詢,請與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