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馬天龍,資深合夥人
澳門特別行政區正準備實施自1999年以來最重大的社團法律制度改革。澳門身份證明局於2026年8月發布的《諮詢文本》提出一項結構性修訂,將改變社團的成立、運作、監管乃至解散方式。
鑑於目前澳門有超過12,000個註冊社團(其中約40%處於非活躍狀態),這項改革代表著一場範式轉變。
身份證明局將成為負責處理社團成立、註冊、監管及解散等事項的唯一主管機關,取代現行由多個部門分散管理的模式。社團的成立條件將更為嚴格:至少須七名創始人、社團名稱須經直接核實、須提供註冊地址證明,且同一地址最多僅能註冊三個社團。章程將不再刊載於《公報》,而改為公佈於身份證明局網站。
另外,監管力度將進一步加強。身份證明局可要求協會提交運作報告、財務報表、會員資料及外部資金來源資訊。改革引入了糾正違規行為的機制,並可針對長期處於非活躍狀態或對國家安全構成風險的社團作出行政解散。外國協會的分會將面臨特別且更為嚴格的監管制度,其須證明已在原屬司法管轄區合法設立,並提交年度報告。
新制度使程序更現代化,亦將提高透明度並強化機構監管,但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行政負擔,且須明確程序保障措施。對於協會、律師及管理者而言,此刻正是密切關注公眾諮詢進程,並準備適應新監管框架的關鍵時刻。